《收获》长篇小说2023秋卷

陈鹏长篇《群马》

耿占春评论《消逝的荣耀》

消逝的荣耀

耿占春

陈鹏在《群马》中描述的马甸并非乌有之邦,这是云南嵩明县境内叫做莲花池的地方,一个始建于抗战初期的军马场。小说主要通过两个马甸人口述史式的叙述-回忆,让一部虚构作品呈现出非虚构的历史真实:军马场的重要性随着战争与和平的格局而改变,尤其当战争形态从游牧式进入工业化与电子化,战力从战马转向各种战车,不仅那些骏马失去了昔日战争中的功用,军马场和那些牧马人也随之失去了存在意义。群马的战争价值一旦消失,数千年文明附丽于骏马身上的符号价值也将逐渐消失。一切都在转变,任何地方、人与物都属于历史性的存在。军马场的辉煌时代,在一代牧马人的记忆里,就像一种渐渐黯淡的荣耀。然而,《群马》激烈的抗辩在于,一个转型的世界不该是一个价值虚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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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这部小说叙述话语的是人物的回忆,是叙述-回忆中对其他讲述者的引用,是另一些当事人或见证者的言说。《群马》的叙事话语具有口语的结构特性,它是被作家的书写语言所追逐着的口语,语句重叠、语义复沓、断句方式都表明它书写的是声音,受到言说者语气顿挫和情绪波动的支配,书写语言的不完善感尽显口语中的那种骚动性和片段性,以及它在书写语言中留下的声音的痕迹。

我呆呆站在路边,丧魂落魄两眼一眨不眨瞧着这一大群你数也数不清的马儿向东南方向疾驰即将顺着太阳铺的金色大道冲出马甸了,就要变成无数的云和光了。……直到最后一个经过的骑在马上的男人低伏着身体来到面前,一双黑亮的马靴一件精神抖擞的军装腰里扎三指宽的硬皮腰带手里挥舞鞭子大声吆喝,驾,驾,马儿就像他的孩子扬起脑袋目光温柔又果决地向前飞奔,我被裹在燥烈的声音气流和烟尘中小得不能再小轻得不能再轻就要被抛到天上。我想我来对地方了真来对地方了离开昆明是对的,我就该从翠湖边搬来这个充满布尔什维克理想和荣光的激动人心的地方来,就该让我见证战争一样见证军马嘶鸣飞驰成为活着的好好活着的社会主义新人。

这是一个马甸人追忆她初到莲花池军马场的情景,小说写道:骑在马上的人突然掉转过来,询问这位新来的女性,她回答说“我叫董以敏,刚从昆明来,云南大学历史系——”,对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个年轻知识女性来说,眼前的景象足以在她心中唤起一种混合着崇高观念的生命激情,何况一种自然的美学景观如此强有力地补充着这种观念。也就是说,这种激情中的元素不只含有五十年代的社会观念,还有千百年来骏马与草原在人的心中所激起的浪漫主义情感。“他举起马鞭打断我……他说你也老右吧?我说我爸是老右,我还没毕业,没法上学了只好——你爸也来了马甸?没来,他去了更远的地方。”询问她并随之带她上马飞奔的朱良是战场上立过功的军人。而她则是右派的子女。荣耀与屈辱,浪漫与不堪,一开始就充满歧义地纠缠在一起。但对她而言,这个耻辱性的社会标签是从外面贴上的,她的内心与马甸的世界观完全一致。在她眼里,群马和牧草地就像是布尔什维克的荣光从天国向大地的流溢,仿佛马甸的光荣与荣耀也是属于她的。

……黑骏马四蹄飞奔越来越快像利箭射过闸塘冲向树林扎进树荫之后突然坠入一片辽阔的汪洋绿海——一眼望不到头的西河海呀,是延绵数千亩上万亩的牧草地,到处是三叶草苜蓿草刚刚淹没马蹄翻腾着绿色海浪朝着远处山脚下漫过去,被太阳照耀抚摸揉捻和一阵又一阵大风彼此迁就交错翻滚扭动像个绿巨人睡醒了又继续趴下迟迟不愿起来……壮观的马群一旦落入西河海手掌也忽然不值一提,它们星星点点快乐地东游西荡咴咴散开低垂着长长的脖颈吃啊,吃啊,又三三两两较劲比赛一路飙着惊起无数麻雀灵雀和短尾雉呼呼啦啦不太服气不情不愿绕着圈子疾飞又在不远处匝地落下。几匹白马耀眼极了,马鬃又长又密身形潇洒像白云裁出来的,随时可能御风飘走。沙地上的苜蓿三叶草开出白色小花迸出的浆液鲜嫩清甜……

美学的视野既显现又遮蔽了观念论的视野,此刻,美的视野就是真的和善的视野在她眼前展开。她不会认为她心中的信念是虚幻的:无数的骏马,开阔的牧草地,穿军装的男人,何况这美的视野同时就是一种荣耀的闪光。这是一种双重的浪漫主义,布尔什维克的浪漫主义和自然浪漫主义,以至于遮蔽了她自身处境的悖论性与荒谬感。她的回忆就是从这荣耀的分享开始的,其魔魅一直贯穿她情感生活的始终。命运的逆转与落魄仿佛被骏马奔驰的景象转化为美学和革命的双重救赎。她“忍不住要歌唱”。对今天的人们来说,这种身份的转化是一个谜,风景的美学最多可以让人暂时忘却生活之烦恼,却无法升华整个生命,无法改写自身的社会处境。因为,骏马不再是荣耀、崇高、英雄的符号,人们再也无力把自然的美学现象与布尔什维克的理想视为一体之物。

——这里需要暂缓一下:阅读陈鹏万马奔腾般的《群马》有时必须暂停一下透口气,他的人物使用的语速一般都是快速的和折叠的,其语法受到语气——情绪的挤压,句子通常被叠压在一起,语法形态尚未完整呈现,语句又猝不及防转了弯,就像陈鹏这位足球运动员习惯的身体运动方式,却又时刻携带着故事的整体语境。在此时此地,人们的自我观和命运感正是总体性的,就像对这个辍学的大学生来说,一个场所的政治崇高性和自然的崇高性,都能够暗中定义自我认知,她甚至“遗忘”了被发配的缘由。当傍晚时分,朱良打一个长长的呼哨,群马纷纷抖落满身草屑和热汗,朝着朱良的坐骑大黑聚拢过来回归马厩,在她的眼里也发散出无限魅力,群马已俨然是内心生活的象征符号和人格化的隐喻,“透出某种凛然粗野的沉浸和傲慢,某种漫不经心的高贵和隐忍”:

……就像一群心满意足的上流社会青年深夜舞会之后集体回家了,它们刻意放缓步伐也好延长微微心酸的惬意满足,让西河海的畜牧草浓烈刺鼻的带有露水气息的香味长久待在嘴巴里鼻息里马鬃里。现在马鬃也垂落荡拂着,在拥挤的马群中间哗哗响,让骄傲的目光滑出一个个弓形脊背向树林大道和波光闪烁的闸塘望去,马尾愉快地甩动,或有马儿拉出粪便,气味像成堆的苜蓿草一样刺鼻。这是它们休憩之前最安逸的放松就像一群神祇终于累了,为一整天的奔袭沉思着……

群马的象征价值,不仅是初来乍到的人的美学感受,群马处在马甸人价值观的顶端,它们神祇一般高贵、傲慢、隐忍,尤其那些从战场上回来的战马,就是人们心中的英雄。与小说中陆续出现的一些人物相比,后者则尽显卑微、悲惨或龌龊,当然,那些具有骏马品质的少数高贵隐忍的人除外。骏马始终都是一种崇高品性的象征,一种可见的精神与尺度。在两个进入暮年的马甸人的回忆中,骏马就是莲花池的荣耀,以及与骏马气质接近的少数高贵的人。《群马》讲述的是这光荣与荣耀的消逝,这是一个重要场所的消逝,也是一群人生命价值的丧失,但在陈鹏的小说里,关于“消逝”与“衰落”的叙事构成了一种具有反讽意义的图景,它对那些导致某种高贵事物消失、荣耀黯淡的支配性力量进行嘲讽。赞美与反讽构成了《群马》的叙述张力,小说的主要叙述人和她-他们转述众多人物的话语,所有关于马的回忆与描述都充溢着毫无保留的赞美。就像在马甸人的辞典中,赞美是必须的,如果人们失去了对美好高贵之物的赞美,崇高就会消失,荣耀就会黯淡无光,是赞美给美好之物以空间。然而在和平时期,荣耀——这是英雄、战争、政治观念的派生情感——在被强制劳动的知识人的目光中转向纯粹的美学领域,这是一种特殊的视觉或幻象,或者说,荣耀观念转向政治的美学化,正如她的回忆所表达的,在如此崇高的事物面前,她接受自己的渺小,接受命运的安排并赞美它:

我是真爱上这些马了,隔三差五让朱良带我去西河海纵马飞奔,像腾云驾雾飘在天上你发现你不单单是一大片美景前面的最渺小的那一丁点也是过去将来之间不值一提的那一丁点,就像一朵花一株草但如果你真变成一朵花一株草该多牛啊,你自豪地接受一大片灰尘烟云和马背马鬃的瑰丽雄浑就像落日全部笼罩下来,无边的金灿灿的西河海就在面前。

骏马奔驰的“瑰丽雄浑”景象作为一种“金灿灿的”光学现实被记忆和描述,西河海的马群、“云和光”是一种自然美学现象,也是光荣与荣耀的政治符号。荣耀和光荣是一道光,它照耀周围的人与物,荣耀也就像光那样能够被分享。一种荣耀感让年轻的董对骏马、英雄和马甸首先在美学上产生了无需思考的认同,并促成了她对命运的自我认同。光可以照亮,也能反射,或折射,进入别的状态。她对朱良迅速萌生的情感,正是源自于对荣耀与光荣的渴慕,有如她对西河海牧场的情感,这种情感中既有“革命”属性,又透露出浪漫主义情调。这种爱不只是源于“闷葫芦”一样的朱良对她生活上的悉心照料,董对骏马和牧马人的情感属于这样一个与荣耀有关的潜意识:军马——英雄(牧马人)——马甸或西河海。这是一种三位一体的神圣家族,就像在那一时刻,因政治变故波及家庭及大学生活的她,丝毫没有屈辱感反而自觉“幸运”地加入到莲花池军马场这一神圣家族。

不只是艺术源于模仿,生命中的“模仿论”一直是马甸人的一个秘密,这也是小说《群马》的秘密洞见,人们难以摆脱掉形象、象征和“模仿”的诱惑。同父亲成为老右只得辍学的大学生董以敏一样,另一位老右的女儿江若愚心中也有一个关于荣耀与光荣的原型,在那个时代,仿英雄的姿态与仿英雄的形象,是一种难以抗拒的美学诱惑。荣耀的形象占据了感觉的中心,以至可以遮蔽起自身命运的暗淡。小说中的巡夜人老张回忆起江若愚在不得不离开暂时容身之地莲花池的前夜,在西河海草场纵马疾驰的时刻,当她从马上下来时捂住胸口说,她满脑子都是《青年近卫军》的情节:苏联战士保卫斯大林格勒不惧牺牲冲锋陷阵的形象,“她擦着额头上的细汗,说值了,来一趟马甸,不对,快一年啦,值了。就这一趟,死也值了……我们问她咋这么说,今后骑马的机会多得是。她说她多想待在马甸,可她是老右的女儿,太难了”。此时运动刚结束,她还是一个没平反老右的女儿,无法继续在场部“自主经营”式地生活下去。而这样一个遭遇着不幸命运的女人,心中也存在着一种与战争——荣耀——牺牲有关的革命原型,其间的反讽意味自然是当事人无法感知到的。

群马是人们心中英雄史诗般的文化符号。马甸人喜欢讲述那些神话般的军马,讲述英雄的故事和历史,这是一种话语中的仿英雄,而驾驭着战马奔驰在西河海就是一种身体——形象上的仿英雄。对刚从学校出来的董,对历经生活磨难的江,对导致残疾的孩子孙大和闹出事故的小皮匠来说,都意味着一种难以抵御的“革命浪漫主义”情境的沉浸式诱惑。在纵马驰骋的时刻,一个光荣的原型从他们心中苏醒了,用以恢复不可企及的生命荣耀。月光下的小皮匠骑着“连长”——参加过斯大林格勒保卫战某骑兵连长的坐骑——“高唱喀秋莎”,他用刀背狠狠劈在血肉模糊的马臀上,这个孩子像中了魔咒高举镰刀劈着“连长”狂奔,为着小皮匠的生命安全,朱良忍痛击毙了无法停下来的暴脾气的“连长”。

陈鹏的《群马》不只是对生活现象的描述,也是对当代观念谱系及其复杂来源的考察,具有追踪社会观念史及其传播路径的意味:经过电影形象的塑造,“跨上骏马”这一充满英雄主义情结的身体姿势,已深入那个时代人的情感与意识。在西河海纵马驰骋,有如一种仿英雄的仪式,一种难以抗拒的与英雄主义情结有关的原型。就像小说所讲述的,荣耀与光荣的体验、荣耀的瞬间恢复却是一个不那么合法的仪式,一种私密的仪式。在他们心里,这是表达崇拜的仪式,在崇拜与荣耀紧密联系的心理基础上。只是对普通人而言,荣耀失去了与之结为一体的权力体验。对他们来说,这只是一种心理补偿,是不幸的人们的一种幻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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